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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工商局指导试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发布时间: 2011-04-12                          字体显示:

 

2010年以来,邵武市工商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闽政办〔2010184号)的精神,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先试先行,指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指导背景

邵武市是福建省规划建设的闽西北绿色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均耕地面积1.21亩,农业主导产业为优质大米、烟叶和林业,同时积极培育茶叶、种苗园艺和药材种植新兴农业产业。近三年邵武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总体上还是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合作社规模偏小,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截至20105月底只有63个,入社农户数1002户,仅占全市农户数的5.8%与合作社建设较好的地区比差距较大。较多合作社注册资本都在3-20万元之间,经济实力不强,有的甚至是家庭合作社。而真正上规模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在总数中的比例并不高。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生产、销售总金额超过千万的仅有4家,只占比4.8%,没有一家合作社生产、销售总金额达到5千万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调查研究,破解难题

2010年上半年,该局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邵武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突出问题是融资难。目前邵武市金融机构不受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申请,个别社员发展生产,主要依靠个人积蓄和向亲朋借贷或利用信用社小额贷款项目解决,贷款难,融资难,严重影响着合作社的做大做强。如何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瓶颈,成为我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该局充分运用登记事务助导制,积极研究如何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方式,在以林权出资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探索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登记农民专业社。一是该局多次召开了课题研究,形成共识,认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登记农民专业社可行;二是走访了农业局、土地局、乡镇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认为这是加快我市土地流转步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农民增产增收的好思路;三是加强沟通、汇报。该局法制股草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试行)》,专题向市政府法制办和政策研究室进行汇报,经研究认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是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困难的好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可以推行。四是专题汇报。该局局领导专题向协调工商局工作的副市长进行专题汇报,副市长明确表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是服务“三农”的有益尝试,市直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先试先行,试点推行

1.规范指导 有章可循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试行)》从四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作了重点规范:1.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仅限于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不包括向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等其他企业出资。2.评估和验资由全体社员评估作价,且不需要进行验资。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4.需要在相关材料中明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以及成员出资总额中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数额,并对外公示。为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政指导工作奠定了基础。

2.助导登记 试点推行

一是走进农户,宣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引导、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二是以该局邵南工商所作为试点单位,试点推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邵武市泉源农牧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对象加强指导,试点运行,逐步推广。816日,诞生了南平市首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登记的邵武市XX农牧专业合作社。之后,又有3户相继成立。三是简化工作流程,完善“绿色通道”登记服务,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专人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条件、名称核准、章程起草等进行全程指导,实行零收费、近距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即行登记。四是合理把握准入尺度,分类指导,分类规范。对符合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登记农民合作社的,引导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兴办;农民合作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需增加注册资本,引导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增资。

三、取得成效

在该局的大力宣传和精心指导下,以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走上了正轨。通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专业合作社,村民把承包地“零存”进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既有助于农民土地生产资料的资本化,为农民创业、就业筹集资金又加快了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截止201011月底,该局已注册了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1299.3万元。

邵武市政府以邵政办〔201080号文件转发《邵武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试行)》;中国工商报刊登了《邵武: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作价出资》,闽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让“活起来”的土地生金聚银》,全面介绍了该局行政指导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做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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